隆昌法院“三八”节前回访人身保护令申请人
回访现场:
回访当天,笔者随李洪扬专委一行,来到王某母亲开的店子里,见到了怀抱孩子的王某。王某告诉李洪扬专委,其丈夫不久前外出打工去了,母亲帮忙和自己一起照顾女儿。记者注意到,王某的孩子熟睡在妈妈怀抱中,睡梦中露出暖暖的笑容……
李洪扬:上次我们来送达文书后,他有没有什么改变,对你是否好点了?
王 某:好点了,也不敢打我了,他只是脾气怪,生小孩后好了很多。
李洪扬:你觉得人身保护令对他有作用没?
王 某:有,对他肯定是一种约束。
李洪扬:他对女儿好吗?
王 某:好,当他的心肝宝贝。
李洪扬:小孩的生活费他管不管,他自己的工资拿回家还是自己花?
王 某:之前的工资都是他自己用,小孩出生后他往家里拿钱支付孩子的费用。
李洪扬:他外出打工是自己要出去打工还是家里让他去?
王 某:他自己要去的。
李洪扬:现在生活中他还有没有什么过分的行为?
王 某:没有,就是喝了酒后喜欢乱骂,觉得我去法院伤了他的面子和朋友。平时好的时候对我和孩子也挺好的。
李洪扬:如果之后他再有打你们的情况,可以电话联系我们或者报警,出现家暴时要注意保留证据。
王 某:恩,知道,但为了他好好工作还是尽量不打扰你们。
李洪扬:这是我们的职责,应该的。其实你们之间本没有什么大问题,好好相处,尽量让他少喝酒。
李洪扬:经历了这些,你对他有什么希望吗?
王 某:希望他好好的。
李洪扬:你对“人身保护令”怎么看?
王 某:这个很好,可以保护到我们。
王 某:如果再申请保护令什么时候可以?
李洪扬:随时都可以。
李洪扬:你对今后的日子有什么期待吗?
王 某:希望他不要再出现这样的事情,一家人好好的。
李洪扬:这样想就是对的,一家人有什么矛盾坐下来慢慢说,都可以解决,不要冲动,遇事多想想孩子,要学会保护自己,有事情可以打电话咨询。
王 某:恩,谢谢!
后记:
2016年年末,王某申请人身保护令案相继入选《四川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》《2016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》,它的典型意义体现在:该案件集中体现了人身保护令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的重要作用;法院根据对情况紧急程度的判断,依法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,内容明确有力,对家暴实施者达到了震慑的目的。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布,最终促使当事人感情和好,挽救了婚姻,为出生后的未成年人创造了更好的成长环境。过去在很多地区,特别是农村地区广大妇女没有反家暴意识,女性往往处于逆来顺受的状态,她们不会也不愿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,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,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家暴的范围,从而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依据和保障。人身保护令是申请人的“护身符”,也是被申请人的“紧箍咒”,同时是确保案件顺利审执的法宝。(马玉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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