隆昌市:严格规范政府集中采购执业行为
2019年12月27日,笔者从隆昌市财政局获悉,隆昌市通过全面自查、重点核查、督促整改,严格规范政府集中采购执业行为,强化政府采购监管。
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监督检查通知,明确要求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政策贯彻落实情况、采购操作流程规范、服务能力水平等进行自查自纠,形成全面自查报告。
组成核查小组,从采购代理、文件编制、信息发布、评标过程、合同管理等采购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,发现文件编制、合同公示、保证金退还等问题9个,建立问题台账9个。
核查小组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,向集中代理机构提出整改时间和要求,同时对整改的情况开展“回头看”,确保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,促进全市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。(柳思宇 陈洁)
编辑:曾小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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